各位老师:
现将人事处“关于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根据《济南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办法(试行)》(济大校字[2008]51号)、《关于首轮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济大校办字[2008]3号)文件要求,现就校聘和院聘教师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校聘教师根据所聘岗位从网上(见附件)下载相应的岗位目标责任书,打印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名后交到岗位所在学院
2、各学院将校聘岗位目标责任书于5月8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704办公室)。
3、校聘岗位目标责任书经校长签字后学校、校聘教师本人各留存一份。
4、距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聘期的教师,聘任到退休为止。
5、院聘岗位目标责任书格式可参照校聘执行,并于5月10日前完成院聘岗位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责任书学院、院聘岗位教师各留存一份。
经研究,我院院聘岗位按照校聘统一格式填写。
校聘岗位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