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ok138cn太阳集团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12  作者:  点击:

(经202310 11 日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2023 10 12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院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稳定办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安全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

1、学院成立“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附后)。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安全工作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负责。学院党政领导、各办公室、各有关人员向领导小组负责,各司其职,实行责任追究制。

2、明确“安全工作专项经费”。学院每年从相关经费中,明确一定额度“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建设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与补助。具体数额视学院财力确定,但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0元。

3、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日常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工》要求,学院要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所属办公区域、实验室、机房、研究生学习室、学生宿舍等场所进行1次以上的日常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填写《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学院办公室汇总存档。发现隐患要认真记录并督导消除,或上报学院或学校。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大并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并上报学院和学校处理。

4、学院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调度部署相关工作。实行签到制,相关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

5、每学期,学院各相关部门单位、年级、班级、安全责任人都要通过教职工大会、学院工作群、班会、班级交流群、班干部会等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6、建立健全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本院出现的各类人身、财产等伤害、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要报告书记和院长,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向学校报告。

对事故的情况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学校有关部门、一份报学院领导小组,一份相关人员存档,不得隐瞒。

7、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全院大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布置、实施、检查处理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每学期要对本院大学生安全工作组织进行2次以上检查,并于检查完毕之日一周内将有关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8、学办、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实施、督促、检查、协调工作。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对学生时常进行心理交流,生涯帮扶,学业指导,建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计入相关工作日志或《班主任工作手册》

9、要切实加强学院日常教育教学、实验室建设、学生科创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院的教学和管理秩序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学院领导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10、定期加强对任课教师和管理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教育,树立“立德树人”和“三个为本”理念,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11、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抢险救灾工作等,未经分管学生工作或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以学院或学院相关部门的名义组织参加。

经批准组织或参加的相关工作或活动,事前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承诺书”等,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相关情况要记入工作日志或工作记录备查)。

12、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学院要定期对师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遵规守纪教育,未雨绸缪,预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每一位师生如发现工作中、生活中或事关本院的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否则,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或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凡不遵守本细则或其他相关制度,不能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0 1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安全工作联络员

 员: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团委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系中心主任、各实验室、机房负责人、学生辅导员、学院各场所安全责任人员等。



上一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日常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工

下一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网络环境智能计算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太阳集团tcy8722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2767500
邮箱:ise_bgs@ujn.edu.cn

微信公众号 | 济大信息青年

XXXYGF

Copyright © 太阳集团tcy8722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