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理事会的名称是:济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根据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院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太阳集团tcy8722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学院与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聚集办学资源,提升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共育、人才共享、资源共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区域社会能力。
第四条 理事会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太阳集团tcy8722。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理事会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共建单位、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优秀教师代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以及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组成。
第六条 理事会组成人员(单位)一般不少于31人,分为职务理事和个人理事,以职务理事为主,个人理事为辅。职务理事由理事单位委派。凡自愿遵守理事会章程,恪守理事会宗旨,支持学院办学与发展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可成为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由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等担任。
第七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可以连任。
第八条 理事在任期内可以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九条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 因身体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 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或单位)1名、常务副理事长(或单位)1名、秘书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经理事会推选产生。必要时,聘请顾问和名誉理事长。
第十一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 督促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任务;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常务副理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十三条 根据理事会组成规模和履行职能可设常务理事若干名,成立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六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职责,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四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一般3-5人,作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 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 负责理事会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三) 负责组织协调理事会决议的落实。
(四) 筹备会议,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五) 负责理事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六) 负责理事会的有关文档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 理事、名誉理事不因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者其他物质利益。
第十六条 理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章程开展活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制定和修改理事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聘请顾问和名誉理事长;提出下届理事会初步人选。
(三) 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
(四) 就学院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重大改革举措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
(五) 参与审议学院开展社会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及重要协议等,提出咨询建议,支持学院开展社会服务。
(六) 研究学院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规划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
(七) 参与评议学院办学质量,就学院办学特色与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意见。
(八) 主管单位和学院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理事会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根据情况,理事会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根据需要,理事会也可召开专题会议,或者设立若干专门小组负责相关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人事任免等),须经出席会议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程序:
(一) 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
(二) 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
(三) 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四) 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
(五) 制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二) 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 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 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 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 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理事的权利:
(一) 本会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对理事会会议情况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三) 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 同等条件下享有转化学院师生的科研成果、进行科技合作和科技成果转让、
咨询的优先权等。
(五) 同等条件下优先利用学校平台,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建立教学、科研、
社会服务基地,联合创办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和进行新产品研发等。
(六) 理事单位可以在学校及学院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优先选拔录用学院毕业
生。
(七) 学院通过共同举办继续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班等,在学历提升和技能培
训方面,为理事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八) 由理事单位提供经费资助的奖励基金、文化景观、基础设施、大型设备等,
在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以理事单位的名义进行命名。
(九) 对学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 退会自由。
(十一)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
(二) 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 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活动。
(四) 为学院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帮助。
(五) 为学院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支持帮助。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七) 加强沟通、团结协作,自觉维护理事会信誉。
(八)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 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 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 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过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